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明鏡歷史網: 在“翻身”的大动荡中的乡村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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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身"的大动荡中的乡村政治(上)
Aug 5th 2013, 19:40, by 明鏡雜誌


   同情中国革命的美国人韩丁,曾经写过一部反映中国土地改革的书,名字叫《翻身》,这个书名显然来自于中国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现实,当时,农民把土改就叫翻身,分到了土地的农民,也被称为"翻身农民"。不错,从解放区开始最后随着解放军解放中国大陆而推行到全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的确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天翻地覆的大动荡大风暴,在这个动荡中,不仅贫苦的农民翻了身,而且原来一直统治乡村的精英也翻了身,只不过是向下翻,整个乡村世界彻底颠倒了过来。

  对于中国这样的传统的前现代国度而言,土地改革本来就应该是发展进程中的应有之义,即使是国民党,也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一点,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并没有从国民党以及政府的正式文件中消失过,而且一直是共产党推行土改的最好的理论依据之一。严格来讲,土地改革甚至不象参加运动的农民和被剥夺的地主想的那样,是所谓的"共产运动",只能算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运动,重新分配土地,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只是完成了一项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

  土地改革不是中国独有的事情,以暴力的方式完成土改,只是土改的一种形式。当年苏维埃运动期间,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所做的最主要的事情,就是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土地改革,所以,那个时期又可以被称之为"土地革命时期"。在那个时期实际上不存在别的选择。在与国民党进行决战时刻的共产党人,将土地改革作为最基本的农村战略,无疑是最好的夺取政权的策略。显然,作为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国,革命的领导人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重点考虑的对象,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仅最高领导阶层有此积极性,就是革命运动的骨干成员也同样有这样的积极性。在抗战期间,来自外部的巨大压力使得共产党人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的土地政策,以保证自己与乡村精英、尤其是那些带有传统意味的乡绅的联盟关系。尽管如此,在抗日根据地,经过几次减租减息运动以及多次的复查,加上税收政策的导向,基本上已经使根据地土地占有严重不均的现象得到了很大缓解,从下面的这个表格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各个根据地减租减息前后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

  备注:北岳区减租前系1937年,减租后系1942年;太行区减租前系1942年5月以前,减租后系1944年查减后;晋绥区减租前系1940年,减租后系1944年前;滨海取减租前系1937年,减租后系1944年;盐阜区减租前系抗战以前,减租后系1944年。[1]

  备注:北岳区减租前系1937年,减租后系1942年;太行区减租前系1942年5月以前,减租后系1944年查减后;晋绥区减租前系1940年,减租后系1944年前;滨海取减租前系1937年,减租后系1944年;盐阜区减租前系抗战以前,减租后系1944年。[1]

  从此表我们看到,减租减息实行后,贫农的土地占有率也有所提升,富农和雇农的土地占有率变化不大(略有减少),地主则大幅度下降,而中农的土地占有率则大幅度攀升,显然,这期间大量的原来的贫农由于购买了地主的土地而上升为中农,甚至富农,而从前的大部分雇农则上升为贫农,雇农所占土地比率小,主要是因为他们的人数比从前进一步下降,所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就很小的缘故。这也说明在减租减息之后,农村中赤贫人口下降,土地占有趋于平均化,可以说已经部分地解决了老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据太行区的统计,在1942年以前,地主占人口比例的3.25%,1944年查减(即对减租减息的复查)以前,为2.22%,到1945年则仅占1.98%.地主占有的土地面积,在1942年以前为全部土地面积的24.63%,1942年以后降为9.7%,到1944年查减以前为6.37%,查减之后则落到4.22%,用当时晋察冀边区的一位负责人的话来说,地主的土地,只剩下"一点残余"了。[2]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在抗战的环境下,各根据地实际仍然没有放弃对土地占有不均衡现象的克服,已经部分而且平和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尽管如此,老解放区(即根据地)的土地状况仍然是共产党人和一部分尚且处在贫困状态的农民所不能满意的,这是因为,由于长期的艰苦抗战,日军扫荡造成巨大的破坏,使得越是老解放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就越差,普遍的贫困使得大部分老解放区的农民的生活水平低于战前,这种低下的生产力状况,使得老解放区没有能力改善一部分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的生活。另一方面,在抗战中掌权的村干部(包括农救会等团体的负责人)有不少借机出现了上升,从而造成了新的贫富不均,虽然差别并不大,但由于这些人是从与其他人一样的贫困状态迅速升上去的,所以很容易在那些仍然贫困的人心里产生不平衡。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抗战结束时,中共所控制的地区有一大半是新解放区和游击区,在这些地区,对于中共而言,最突出的问题是怎样迅速地站稳脚跟,以迎接将要到来的国共之争。自然,按照中共行事的惯性,发动群众成为当务之急,而发动农民群众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解决土地问题。正因为如此,虽然延安方面还没有解决土地问题的通盘考虑,各个解放区已经在开始近乎自发地解决这个问题了。事实上,由于中共通过抗战,与国内各个中间势力建立了比较好的关系,获得了相当不错的名声,而且成功地安抚了控制区域内的原地方精英,毛泽东等人曾经考虑过以和平的方式,通过发行土地公债来赎买地主的土地以解决土地问题,但是,等到这个方案出来征求各个解放区意见的时候,各地已经差不多都以暴力和准暴力的方式,开始着手进行土地改革,或者进行得差不多了,结果此方案胎死腹中。[3]

  如此一来,本来可以使得土地改革进行得较少社会震动,代价比较小的方案,再也没有实行的可能,后来这种和平方案甚至反而落得机会主义的话柄,土地改革只能沿着暴力的路线,一路行进下去。

  解放区的土改几乎是在庆祝抗战胜利的凯歌声中就开始了,土改是以"反奸清算"入手的。在日军占领期间,日本人一般来说是比较喜欢用原地方精英出任伪政权的职务,即使原来不是精英,通过担任伪职,也有不少人发达起来,其中有伪政府人员,也有伪军的军官,这种情况在日本统治比较稳固的东北地区特别明显,那里的地方精英和一部分地痞流氓,通过与日本人的合作,或者保住了自己的势力,或者发了家,成了所谓的"昭和地主"。在这样的地方,地方精英谋取权势和财富的方式往往更加缺乏合法性,他们的统治自然更流于非道德化,甚至到了连日本人都看不下去的地步,而农民的生活则更加趋于恶化,普遍低于战前的水平。日本的殖民统治无疑加剧了原来就已经十分紧张的社会和阶级关系,而一般农民对在日伪时期骑在他们头上的有钱有势的人们的不满,由于民族性的道德反感,明显地更加强烈。所以,随着日本的投降,中共在反攻中控制了这些地区,这些附在日本神庙里的城狐社鼠,马上就面临着被清算的命运,事实上,新解放区的反奸清算运动,一经发动,很快就形成燎原之势。

  反奸比较简单,就是将当过汉奸或者有类似劣迹的地主或者富人打倒,把他们的土地财产没收分给贫苦农民,而清算则比较复杂一点,既是在反奸斗争中对汉奸地主的罪行清算,又扩展为对所有地主在减租减息过程中的一种财产清算。这两种清算按道理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前者因为丧失了民族道德而导致的没收,属于无条件的剥夺,而后者则是由于减租减息过程中佃户们(其实主要是工作队)根据减租减息的原则,往上推若干年,对所谓应该减而没有减,因而多收的租子和利息钱的一种清理和退赔。但是在运动过程中,除了那些比较著名的大汉奸之外,两者往往有点混淆不清,虽然后者是经过"算帐",直算到地主不把土地交出来就没有办法退赔所欠农民的账(多数即使将全部财产都吐出来,也依然欠账)为止,而前者根本无须这么罗嗦,直接拿来就分了,但两者都要经过群众大会的斗争,在相互感染,群情激愤的"剧场效应"作用下,过激行为在所难免,被打死打残的固然多为曾有汉奸劣迹的地主,但那些在民族道德上无亏,却为人吝啬,待人苛刻之辈,往往也难脱厄运。事实上的分田运动,一旦形成气候,很快就弥漫到了老解放区,按"反奸清算"式的算帐方式,地主剩下已经不多的土地很快失去了,而抗战时期建立的村政权和农会等组织的负责人也受到了冲击,因为他们的地位通过政权得到了提升,或多或少的有多吃多占和态度粗暴等问题。

  解放区的"反奸清算"运动,无论对于新老解放区都意味一场乡村权力的更替。新解放区发动群众的组织方式是组织新农会,而新农会的核心则是贫农团,有的地方还组织了翻身委员会和人民法庭,这些新团体很快就在上级派来的工作队的支持下掌握乡村政权,只是他们行使权力往往习惯于通过贫农团和农会,而不是村公所。在游击区和老区,原来在抗战中建立起来的党组织和村政权体系在运动中普遍靠边站了,以贫农团为核心的新农会取代了老农会,村干部们受到了冲击,有的地方(主要是老区)贫农团甚至提出"先斗村干,后斗地主"。"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口号流行之广,传布之远,以至于五次三番地烦劳中共最高领导出面制止,但仍然制止不了。事实上,大多数工作队进村开展工作,往往是抛开村干部甚至基层党组织,寻访最穷的贫雇农,千方百计将他们动员起来,成立贫农团或者贫雇农小组,然后再建立新农会,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地主富农被打入边缘,就连事实上占人口多数(老区尤其如此)的中农也被排斥在权力中心之外,有的地区新农会甚至除了贫农团之外就没有什么人了,数量不少的中农还受到了冲击,他们在平均数额以上的土地也被拿去分配,财产和耕畜也受到了一些损失。

  当进入1946年以后,国共对峙的局面已经明朗,内战迫在眉睫,显然由于战争动员的需要,中共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政策,这年的"五四指示",正式上演了平分土地运动的大戏,尽管这个指示并没有公开发布,而且土改仍然以清算的名义进行,但实际上各解放区基本上都是在推行平分土地式的"土地革命"。在文件中许诺的种种对于开明绅士和属于军烈属的地主的照顾,在运动中热潮中实际上很难实现,受到照顾的只是那些最穷的和敢于斗争的人。运动大都以暴力和准暴力的形式进行,基本上是前阶段"反奸清算"的继续,只不过由于内战的大规模爆发而变得公开化而白热化了而已。一般情况下,在运动没有形成气候以前,即使是可以看到美好前景的贫雇农也难以出头斗争,一旦运动开展起来,形成某种特别的气氛,或者说"剧场效应"(当时的流行语叫做"空气"),大多数人都会身不由己地参加进来。一般的斗争大会,都经过精心的准备,甚至事先彩排,在会上,经过特别动员的贫雇农在斗争大会上诉苦,一般都要伴随着一些过激的动作,甚至用刑对付被斗争者,鼓动起参加者对于富人的嫉视和仇恨,形成一种全体敌忾的气氛,使那些昔日的人上人不仅威风扫地,而且面子尽失——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翻身"。正因为如此,一些开明绅士在运动前表示要将土地献出来,也得不到允许,即使地主献了地,农民依然要吐苦水、挖苦根,开斗争会斗掉地主的威风。从这时起,有大量的地主开始逃亡,有的甚至组织还乡团,追随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

  在这种激烈的暴力对抗下,尽管土改给了乡村中最穷的人们以天大的好处,但是让这些从前很边缘也很不活跃的贫雇农一下子站到政治的台前,特别是在一贯的乡里乡亲面前撕破脸皮开展斗争,仍然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所以,就象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一样,那些带有流氓习气,或者见过世面,自身又一无所有的"勇敢分子"再次起到了"革命先锋"的作用,太行老区有的新农会或者贫农团的宣誓居然有这样的词句:"不能下软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要上一齐上"、"保守秘密"……[4]几乎与民国帮会的誓词差不多。早在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中,地方党的负责人就发现,即使是农民积极分子,也有约三分之一的人不敢讲话,"敢讲话敢斗争的约有三分之一,多半是走南闯北当小商贩敢说敢道的人或者有点流氓习气的人。"[5]到了土改阶段这种现象更严重,领导土改的上级甚至公开考虑如何利用流氓的问题。有时,土改工作队为了发动起激烈的斗争,还利用各村之间互相斗的办法。既然同村人抹不开脸面,让别村的人来掺和一下,往往会打开局面,当时叫"联合斗争",当然更简单一点的办法是将各村的积极分子互相调换,也同样可以收到效果。即使现在进行的社会调查,仍然可以闻见村民对于此事的记忆,来自冀东归远县东村的一位老人是这样说的:"郑各庄姓方的他们狠,他那时到这儿当头了,那时候越穷越吃香嘛,饥荒得上午没饭吃了,后晌再要去,这样的话才吃香。就他下命令,生用烙铁烙(斗争对象)。"[6]

  然而,"勇敢分子"之所以勇敢,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较少牵挂,更由于他们将土改看成了发横财的好机会,一时间,土改运动中人们挖地主浮财的积极性相当高,甚至高过了分配土地。滥用私刑,拷打至死的现象,多出于逼索浮财之时,而且最在意的就是地主的金银首饰,银元和金条。在一向贫穷的太行山区,居然有的人在一个地主身上起出了一付银镯子,就幻想着在所有斗争对象身上都起出银镯子。[7]当然,这种拼命挖浮财的冲动,并非共产党土改的初衷,其实也不是本分农民的所愿(他们更乐意要的是土地、耕畜和生产工具)然而,恰是这种冲动才拉动了大面积的土地改革。

  在"五四指示"以后的土改中,乡村的权力更迭依然在继续,而且呈现出混乱的局面,新上台的人们并不一定拥有政权的名义,往往只是工作队在后面撑腰。最关键的乡村武装的的地位很是微妙,常常是处于某种与政权游离的状态,晋察冀的一份党的文件指出,"民兵建设是群众组织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没有大量的民兵,群众翻身果实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在运动的过程中,特别在自卫战争紧张的目前,必须引导群众了解武装之重要,自觉参加民兵掌握武器。边地民兵目前必须注意整顿与掌握。尤其是干部和拿枪的必须是在翻身运动中经过考验的分子。"[8]事实上,掌握了基干民兵的贫农团,才能抓人和捕人,组织起群众大会,进而制造出紧张而森严的气氛。民兵尤其是有枪的民兵,必须是翻身农民,即土改的既得利用者,就是说他们决不可能反对土改,原则上他们只听党的话,无论村里的执政者换了谁,只要他们有党的认可,民兵们就会替他们公干。斗地主富农自不在话下,原来的村干部靠边时他们会抓这些干部,等到纠正时,他们又会去捉新贵受罚。当然有时候究竟谁是党的体现者会出现某些含糊,来自工作队和县里的指示也可能会有冲突,这时就要看民兵自己到底跟谁更亲和一点了,民兵队长在村里肯定有相当大的发言权。

  总之,在土改的头两年,解放区乡村的权力结构是一个运动式的结构,或者说动荡和过渡的结构。中共并不急于建立和稳定基层正规的政权,正像一份当时党的文件所说的那样:"民兵和支部的建设是运动的深入阶段两个主要的组织工作,至于政权的改造与建设,是随着运动的发展来实现的。反攻以后反奸清算一开始,群众就把政权拿过来了,并帮助农民翻身,但比较有系统的建设只有当着有了权威的农会、武装的民兵等组织时,它才能有群众,有支柱,政权本身才能有威信,才能负起镇压反动派保护群众,起建设与组织作用。"[9]在运动过程中,实际上乡村基层权力圈是由土改工作队、贫农团和民兵三者构成的,其中自然工作队是起关键作用的,它是后两者的催生婆,但贫农团一旦被生出来,往往会按照自己的意志为运动涂上色彩,做出许多出格的事情,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无不依赖工作队,即外来权力的支持,贫农团的地位,不仅比从前的精英软弱,而且比抗战期间的村政权也不如。民兵的政治发言权在土改时往往比平时大了不少,有时,斗争对象的选择,斗争的程度,必须顾忌他们的意向。当然,很多工作队和贫农团都趋向于把那些没有多少头脑,单纯好蛮的青年选进基干民兵队伍,好让他们只成为听使唤的枪,许多民兵也确实表现出了这种"枪"的劲头,但农村的人往往都是各种社会关系的集合点,在涉及利害问题的时候,即使做民兵的人本人头脑简单,但他周围的人自会左右他。(未完待续)

  [1]资料来源: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第295页。

  [2]赖若愚讲话,见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之五《土地问题》,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第303页。

  [3]参见《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第99页。毛泽东于1946年6月27日,致电周恩来、叶剑英:"中央正考虑由各解放区发行土地公债发给地主,有代价地征收土地分配农民,其已经分配者,补发公债,如此可使地主不受过大损失,惟汉奸、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特务分子不在此例。"不久,中央还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对赎买政策迅速研究其可行性,并告中央。然而,各个解放区对此意见不一,旋因全面内战爆发,此案废止。

  [4]《土地问题》第350页。

  [5]陈大东回忆,《土地问题》第202页。

  [6]转引自李康:《革命常规化过程前后的精英转换与组织机制变迁》,第14页。

  [7]《土地问题》,第393页。

  [8]《土地问题》,第312页。

  [9]《土地问题》,第312页。

  张鸣,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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