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死兩次?一對來自台灣的許姓夫婦12年前自導自演詐死戲,成功詐領6400萬新台幣(約135萬英鎊)保險金。
台灣刑事警察局今天舉行「兩岸破案記者會」,副局長楊源民會中證實,偵破台灣史上詐領保險金額最高的案件。
台灣建商許文同與妻子許顏麗媖在2001年桃芝颱風期間開車外出,被發現車子在台灣北部濱海公路墜崖,但現場疑點重重,也不見兩人屍體。
在案發的許多年前,許姓夫婦就已向國泰人壽投保,並按時繳交保費,累計保險額共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受益人為其三名子女。
兩人失蹤一年多後以遭遇特別災難已達一年為由宣告死亡,三名子女獲賠6400萬後,保險公司驚覺案情不單純,拒絕支付剩下的4千多萬。
事實證明警方和保險公司的懷疑正確。許性夫婦並未身亡。他們在詐死後,先在台北老家躲了一年多,接著持偽造護照飛往大陸江蘇,以假名活了11年。
直到今年五月,許顏麗媖因為心臟病猝死,在辦理死亡證明時,中國公安發現假身分,許文同才認罪。
同年六月,許文同的次子及女兒投案,許家長子也在上個月返台接受偵訊,三人坦承各分得一千多萬元,剩下的由許姓夫妻帶去大陸當生活費。
許文同最快27日就會被遣返回台灣。
疑點重重
當年負責偵辦的警官劉泉宏表示,他當年一到現場就覺得疑點重重。劉泉宏說:「車子從30~40公尺滑落,車上卻完全沒有血跡。」
再加上當大家都在找人時,家屬們卻急著要報失蹤。而且車子若是衝撞落海,應該要形成拋物線,而不是垂直落下。
再者,車子墜落也不會造成車門打開,反而應該是車門扭曲無法開啟,更遑論屍體被海浪捲走,車內卻一點水漬都沒有。
種種疑點讓其中一案法官以死亡事實不明為由,判定保險公司不用給付4000多萬的保險金,但事前已支付的6400多萬因已被花光,很難追討得回來。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詐欺及偽造文書罪追訴期只有十年,所以許文同一家人可能會躲過刑事追訴,但保險公司還是可就返還六千餘萬保險金部分提起再審。
(撰寫:思翰/責編:李莉)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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