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明镜新闻: 大陸旅遊法上路 強制消費可索3倍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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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旅遊法上路 強制消費可索3倍團費
Oct 2nd 2013, 10:46

記者賴錦宏、李承宇/綜合報導

大陸「旅遊法」昨天正式開始實施,遊客有權拒絕強制消費,若旅行社不履行合同,遊客最高可索賠三倍團費,部分大陸導遊和領隊因無利可圖,已紛紛改行。

新制實施首日恰逢十一假期,觀光局估計,來台團客比去年同期少兩成,但加上自由行人數,整體來台陸客人數並沒有衰退太多;觀光局和台灣旅遊業者多表示,新制可望提升陸客來台旅遊品質。

據新京報報導,雖然中共國家旅遊局未推出實施細則,但北京各大旅行社因「旅遊法」中購物、自費專案、導遊小費等新規定,不少旅行社十一後的團都已按照新規啟用新合同;同時,團費價格上漲、導遊不能再靠吃回扣掙錢,也促使旅遊市場重新洗牌。

最明顯的是價格大漲。環境國旅總裁鐘暉表示,東南亞今年十一期間是漲幅最大的。「原來新馬泰連線遊大約在三千多元,但十一期間漲至六七千元,價格漲了一倍多。」

台灣也是自費和購物專案比較多的地區,因此在十一期間調整空間會比較大,漲幅至少在三成以上。

大陸旅遊法所規定的規範為,包括大陸旅客出境旅遊、外國旅客進入大陸旅遊,以及大陸民眾在大陸境內旅遊。如果台灣民眾前往大陸旅遊,遇到以購物佣金彌補團費的強迫購物情況,向台灣觀光局申訴,觀光局可循兩岸協商機制請對岸調查,如果屬實,將可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處罰台灣的旅行社。

澳洲團也漲得凶,以往一萬二千元就能走澳洲常規團,現在都在二萬元以上。

「旅遊法」規定導遊、領隊不能再靠「吃回扣」掙錢,因此今年十一黃金周不少導遊都開始在家待業;小高以往是專跑東南亞線的導遊,他表示,現在導遊的牴觸情緒很大,「原先一趟泰國下來佣金、提成等收入加起來至少過萬,現在什麼都沒了,只有二千元的死工資,誰願意幹?」

另外,因團費上漲,遊客對導遊的服務期望值也增高,但導遊因為沒提成可拿,服務起來缺乏動力,「很多導遊都開始轉行了,也有暫時不上團等待機會的。」

台灣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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