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明镜新闻: 由中石油腐败窝案观当今国企——拿钥匙的为何成了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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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石油腐败窝案观当今国企——拿钥匙的为何成了贼?
Oct 13th 2013, 22:16


  九月,新任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因在中石油期间贪腐而被拿下。近些年来,石油系统的高管出事几乎可以用接连不断来形容。经过30多年改革和相伴随的反腐,监督比过去已增加不少,但为啥还是挡不住这些人前腐后继、抱团作案?思考下来,我觉得问题的根子在于我们违背经济规律从政治上对国企进行定位,这种定位使国企尤其是央企处于垄断地位并获得超经济的特权,这益发强化了内部人控制而使监督难以实现。

  国家的战略产业几成腐败产业

蒋洁敏以及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等都是中石油的主要领导,而且都曾经是中石油内部最重要资产的掌门人。本来这几位在我国石油队伍中大概是万里挑一的能人了,承担着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结果也禁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拿着钥匙反倒成了贼,而且是家贼。这样一种现象不能不说有制度原因的必然性。

  这个窝案之腐败,早已不是受点贿、贪点钱那么初级。他们在从事石油业务的同时,也在持续地制造和生产腐败,二者已经水乳交融。可以说腐败已经产业化,或者说国家的战略产业已经被他们弄成了洗劫国民财富的腐败产业。一些动用大笔资金的业务领域成为了腐败的操作平台,一批伺伏在平台周围由各种裙带关系建立起来承接业务的公司成为了操作工具,而其背后的财务关系就成了利益输送的渠道。一些号称低产的区块和油井外包出去之后,有的就变成高产的了。这里赚的不是简单的差价,而是腐败利益的生产和再生产。每年上千亿的工程招标和设备采购当然是一场盛宴。只要取得其采购网的入网认证,剩下的事情主要就靠钩兑。其招标过程之不规范虽屡遭批评却是置若罔闻。往往故意做高标的,甚至中标后再大额追加投资,还发生过几千万的费用竟然是用假发票和白条来充账。在国内外的资产收购中,往往也发生成倍、成几十倍地高估资产以便高价收购,很明显这是为了利益输送。如此年复一年,腐败在循环地批量地生产和获取。

  腐败之所以能够产业化,有其独特的条件。我们不恰当地把央企当作政治工具,要靠央企来保证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属性,靠央企来引领经济生活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样一种脱离实际的定位只能收获虚幻的意识形态满足。但是有了特殊政治身份的央企实质上是排斥现代企业制度的。例如实质上是由党的组织部门派遣的企业领导人怎么可能接受公司制的约束,公司只是成为他的操作工具。这样的央企,内部人控制最严重。此外,我们用政治方式来处理央企的经济问题,把找油供油这样一个市场中的供给行为当作政治任务或政治使命下达,为此还投放优惠政策与特权。这样的央企包括地方国企就成了市场经济中的衙内,横冲直撞,不出事才怪。此外,由于石油系统等级森严,权力只听命于更大的权力,一把手不受监督,腐败可以轻而得手。

  中石油腐败之严重还体现在有了垂直分层的特征。指望当贼的能带出一支好队伍这种想法本身就比较离奇,上行下效才正常。大项目的招标、合作以及境外收购是由高层来做的,至于这个背后是否有系统外的政治大佬来指使也许是永远的秘密了。但二级公司以及再往下的层级也都拥有操作平台来从事腐败的生产。如低产油井的外包是各油田自己操作,前些年对民营加油站的收购是由各省的石油销售公司操作。基层也有操作空间。如冉新权当政时期的长庆油田大批过了开采期被封了口的废井由于内外勾结而被揭盖偷采,这在油田和地方是公开的秘密。买通炼油分厂或作业区的负责人,有时甚至包括看井的工人,还包括巡逻的保安大队甚至偷采之后为了运输安全的地方上的公安人员等,偷采一口井总共大约要花50万元。得手之后,当年就可以赚回来。据估计,光在定边县范围,这样的揭盖井就有300~800台,光这一笔的腐败收入就够惊人的。这是社会上多少有点钱的人干的事,而周围的村民,不少就靠偷油发财。为此也要打点油田的人,如夜里值班看井的工人,据说给上2000元,就可以把阀门拧开偷油了,有的一晚上可以偷一吨到两吨。为了防备巡逻的保安,也要拿钱买通。拿钥匙的成了贼之后,锁起门来的天下当然就成了盗贼的乐园。

  以往对于贪腐的处置,司法能否实现全覆盖取决于政治的权衡。这次对中石油腐败的处置是否沿用旧有办法,全社会都在看。高层已经表态中石油的队伍是好的。可以理解这个表态是为了稳定。但谁都知道中石油的贪腐绝对不是个别人的事。既然是老虎苍蝇一起打,抓住了老虎也还得拍苍蝇。凡涉贪腐一概拿下,这个决心一定要下。万一局部因此而出现一些生产波动,也要相信我们可以应付得来。打击贪腐也要支付必要的成本,否则难以风清气正,顶多是暂时收敛。

  应当如何定位国企

  当今时代,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公营经济或者说国有企业。各国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公营经济或者说国有企业其使命是为社会及整个国民经济提供公共用品或准公共用品。因为公共用品(如道路等基础设施)虽为社会所必须,但其生产与供给不赢利或不宜赢利。私商无法做,只好由国家来做。因此国企的定位应当是提供公共用品以对整个国民经济起保障作用。没有必要给国企附加经济之外的政治属性或目标,这样只会导致用政治方式来处理经济问题,市场经济就这样乱掉了。

  当然也存在一种理论即凡涉及自然垄断的为了提高效率也实行独占型公营。我们很多央企就是由此建立的。其实自然垄断最典型的应是管网型经济,如城市给排水、油气的管道输送、光纤通讯等等。有些界限较为模糊,如资源类开发。我们国家幅员辽阔、矿产资源类开发很难视为是自然垄断。拿中石油来讲,那些低产的片区或油井,自己开采会亏本,所以他们就外包给民企来做,这本身就打破了垄断。所以石油行业不宜视为自然垄断行业。

  国家似乎既是把石油当作战略性公共用品来看待,但同时却又把中石油这样一批央企按市场化的现代企业来要求(还要以进入世界500强为荣),并下达产量和利润指标以考核。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两个目标其实反向冲突。正是这个反向冲突创造了腐败的巨量甚至天量空间。贼们用公共用品的名义从国家套取大量特殊政策和特权,然后又以特殊企业的身份杀入市场,绑架政府和国民用垄断价格来支撑业绩,结果获得了垄断价格掩盖下的腐败套利。这样一种定位不改变,腐败难绝。

  光从支付的国民成本来看,这样做就很不合算。国家为了能源安全动用并注入全部产业资源来打造中石油这样一个企业,并解除了一系列作为企业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别的国家采油公司都要将开采量的相当一部分有时候达50%作为份额油以低于市价提供给社会,另外还要交纳昂贵的资源费用。而我们国家不但没有份额油,资源税也极低。在长庆油田每桶油开采成本高于6美金的就认为不合算而转给民企去开采了。青海油田的开采成本大概是最高的,每桶成本大约20美金。而中石油的销售却全部比照国际市场价格来卖。这中间有几十到上百美元的差价。中石油获取暴利的同时,内部的炼油厂却大叫亏损。而炼油成本到底是多少却谁也说不清楚或不愿意说清楚。09年发改委似核定了国内炼油的平均成本为215元/吨,按每吨大约为7桶计,折合每桶约为30元。这样的成本完全是可以消化的。因此比照国际价格在国内卖油是对国民财富的绑架和洗劫。2012年,中石油的营业额为2.2万亿元,利润为1153.26亿元,仅为5%左右。这么高的售价,这么低的利润率,可以去想象这里面的腐败空间有多大。本来以为用垄断央企来为国家找油供油是最经济的做法,结果整个国家却陷入被高油价捆绑的不经济。

  如果这种不经济有助于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倒也罢了,而实际却很难作肯定判断。典型如页岩气的开采,我们国家天燃气的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国家希望中石油加大加快对国内页岩气的开发开采。但由于石油的暴利,中石油对开采页岩气缺乏动力,不但自己不积极,还要求国家出台政策不许别的企业来开采。不知是否出于这个原因,国家才在2012年底出台了每开发一立米页岩气给予0.4元补贴的政策。这是企业与政府搏弈的结果吗?

  中石油作为央企本应体现国家和全民的利益,可实际上,在中石油这几年的发展中与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的矛盾十分尖锐,发生冲突是寻常事。中石油煤层气公司保德项目不顾环保部门的裁定连年无证排放严重污染环境。长庆油田拒不向地方交纳水土流失补偿费,连年拖欠几个亿,甚至向国务院多个部委告状,要求撤销陕西省的这项收费。作为央企,长庆油田每吨油仅向地方缴纳税费32元,而地方所属的延长油田这个数据是732元。虽然享受了超国民待遇,但却并不真正代表全民利益。

  表面看来,中石油这几年完成了保供任务,国民经济的增长、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有足够的石油供应。人们往往也以此来证明国企的必要性和正面性。但实际上这种证明是不充分的。人们不妨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这些年来不采取央企垄断的方式,我们国家的石油生产和供给就会陷入危机吗?只有朝这个方向去想清楚,才能调转思维,找到正确的路径。

  中石油的案例说明,对国企职能的定位,应当就是提供公共用品和准公共用品,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保障的作用。政治的归政治,经济的归经济,如果混在一起搞政治经济学甚至把这视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那其实是谬误,还没有跳出传统意识形态姓社姓资的圈套,而且遗患无穷。所以凡是要用利润指标衡量的行业,国企都应当退出。否则企业逐利的本能一定导致其经济行为变形而丧失全民属性。如果认识达不到这个程度,国企的改革就不能到位,市场经济的各种关系也不可能理顺。

  对中石油改革的若干建议

人们普遍认为,这次对中石油贪腐的处置,是对其进行改革的前奏。但到底应如何改革,认真起来,恐会众说纷纭。仅择其要者提三点建议:

  第一、分拆。这点大概目前是有共识的,如前所述,石油行业不宜视为自然垄断的行业,因此产业链上的不少环节完全可以拆分开以法人企业来独立运作,如采油、炼油、售油,管道油气输送完全可以这样做。而相互之间是一种市场关系,这样才能打破垄断,发展有益的竞争。

  第二、出资人的多元化。如果没有这一条,难以有真正的公司制。中石油虽然也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由于没有多元身份的出资人,就没有正常的博弈,结果经营者就成了拥有莫大控制实力的内部人。对中石油这样的央企来讲,国家出资人的身份可以寻找多元的表达。社保基金应当成为央企的重要股东,同时可以考虑给各种公益、慈善基金创造持股的机会。这样做才能在所有制的属性这一根本问题上使央企恢复体现其全民属性。社保基金等作为出资人进入了董事会,央企的分红才能可能实现,也才有可能对内部人实现有效的控制。有人认为中石油的股份公司已在海外上市,股权的变更有困难。这个问题是在集团的层面操作的,用划拨的方式就能解决和实现。

  第三、回到反腐这个问题上来。出资人多元化后,监事会就不是聋子的耳朵了,纪检工作应当和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监事会按照公司的章程,对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决策和经营行为进行审查监督,这样就会过问每个重大决策和经营环节,一旦发现违规或其它不正常现象,马上就可以叫停。如此才能真正让拿钥匙的把国有资产守住看好。
 
  孙浩,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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