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明鏡新聞網: 李某某案今繼續審理 3人已認罪

明鏡新聞網
報導中國內幕,集合海外新聞 更多新聞在明鏡網:http://city.mirrorbooks.com 
LSAT prep from HLS-educated instructors

LSATMax includes video lessons, unlimited personal attention & support, and over 6,000 real questions from previous LSAT's. Enroll for just $299.
From our sponsors
李某某案今繼續審理 3人已認罪
Aug 29th 2013, 07:17, by JAS

8月28日,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在海澱法院不公開審理。經過約8小時庭審後控辯雙方仍分歧較大、5名被告人之間也各有爭執,審判長宣佈今日繼續審理。

據悉,昨日庭審中,5名被告人中有三人認罪。

據新京報報道,庭審中,排在起訴書第一個的被告人李某某否認曾經毆打過楊某,也否認與楊某發生過性關係,稱「自己睡著了」,他反覆強調一直以為是嫖娼,但因為睡著了最後連嫖娼也未進行。

兒子受審夢鴿出庭

上午近9時許,四輛警車載著從海澱看守所押解來的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抵達海澱法院北門。

約20分鐘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在安保人員的陪同下出現在海澱法院南門安檢大廳。在場逾百家媒體扛著「長槍短炮」衝上前,均被在場警察攔下,夢鴿也未接受採訪。接受完安檢後,夢鴿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入法院二層17法庭。

楊某身上多處輕微傷

北京市高院官方消息,昨日,公訴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及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害人楊某明確表示不出庭,法院認為不影響本案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2013年2月17日,5名被告人在海澱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飲酒後,將楊某強行帶至某大廈某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並造成楊某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等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

李某某否認有性關係

昨日庭上,公訴人訊問環節,排在起訴書第一個的被告人李某某否認曾經毆打過楊某,也否認自己與楊某發生過性關係。他稱「自己睡著了」,反覆強調一直以為是嫖娼,但因為睡著了最後連嫖娼也沒有進行。

排在起訴書第二位的王某也否認自己毆打過楊某,同樣認為是嫖娼,並稱之前辦案部門預審人員對其訊問時,曾有過鎖鏈子、恐嚇等行為。

被告人說法「打架」

對於是否「毆打」,庭審中出現被告人說法「打架」。

本案5名被告人中有魏姓兄弟兩人,其中哥哥「大魏」在接受其律師問話時,指認被告人李某某在車上曾經打過楊某幾個耳光,在房間內被告人王某又踹了楊某幾腳。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李某某監護人出庭的夢鴿情緒激動起來,指責魏某的辯護人是在有意誤導魏某,意在讓魏某將打人一事推到李某某身上,雙方為此當庭針鋒相對。

北京市高院官方消息稱,昨日庭審中,證人張某某(事發酒吧人員)出庭作證,並回答了各方提出的問題。

昨晚,證人張某某證實出庭作證,但未接受記者採訪。

今日,本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焦點

是否存在「刑訊逼供」

法院稱證據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證據

新《刑訴法》規定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本案在7月22日、8月20日先後兩次召開庭前會議,多位辯護人提出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昨日庭審前,一封署名為夢鴿的《本案八問》公開信開始在網上流傳。信中稱警方對李某某進行長達30多小時疲勞審訊、變相刑訊逼供、誘供等,甚至監護人還與警察當場衝突昏倒在地。對此,李家法律顧問蘭和不願證實或證偽該公開信的真實性。

昨日庭審中,被告人王某稱之前辦案部門預審人員對其訊問時,曾有過鎖鏈子、恐嚇等行為。

昨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官方聲明,針對辯護人在庭前會議上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法庭聽取了各方意見,並經評議後認為,本案證據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證據。

李某某同案的辯護人李在珂律師介紹,他本人經過兩次庭前會議後,觀看了完整的訊問錄像,他個人認為辦案機關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情形,只是在問及個別問題「可能會嗓門大,但也都是人之常情,在合理範圍內」。

講述

「強行脫去衣服 依次實施性侵」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事發當天,魏家兄弟中的弟弟從長春來北京探親,他們聯繫正在海南陪同家人度假的李某某等,李某某當天乘飛機回到北京聚會。

在酒吧內,工作人員張某某因與李某某認識,將幾個人帶到一間包房,並叫了楊某等兩名女子陪同,幾個人至少喝了20瓶酒。張某某稱,隨後一名女子離開,他和李某某、楊某等人到金鼎軒吃宵夜,「因為喝多了很難受,楊女士半路上還下車吐了一回。吃飯期間,李某某等人還跟鄰座食客發生口角,「椅子都掄起來了。」隨後,李某某等離開到海澱一小區地下車庫取車。張某某稱,取了車後,他以為李某某會送楊某等回家,就先行離開。

據媒體報道,李某某等人將楊某拖拽上了車,開往某酒店。魏某用他人身份證開了房,再短信通知李某某等扶著楊某進入電梯,在電梯中李某某等有試圖毆打的行為。

進入房間後,李某某等強行脫去楊某的衣服,李某某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後其他人依次強行與楊某發生了性行為。結束後,李某某、魏某湊錢2000元留給楊某,並將楊某帶離酒店,扔在路邊讓其打車回去。

聲音

本案中有兩個「突然」

本案一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李在珂:李在珂認為本案存在兩個「突然」。

首先楊某之前是同意了與李某某等人發生性行為,雙方還約定2000元的「嫖資」,但是楊某醉酒後醒來發現酒吧工作人員張某某不在身旁,突然反悔了;其次本案部分被告人突然對楊某實施毆打,後五人先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李在珂認為部分未動手的被告人主觀上仍然認為是嫖娼。

確存暴力 願意賠償

本案被告人張某的辯護律師趙運恆:趙運恆認為本案並非像外界所說的各方鐵板一塊都不願賠償。他在會見了張某後雙方達成一致,即本案中確實存在暴力行為,基於對被告人、被害人都負責的態度,張某聽從律師的建議選擇了罪輕辯護。昨日開庭之前,張某還專門向楊某書寫了書面道歉信,並向法院交納了賠償金,願意跟楊某一方坐下來協商,願意賠償10萬元。

香港  文匯報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