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月刊》編譯 歐果果
如果你是一名作家,想寫一本小說跟現代中國有關,那你必須避開下列時期:1959年至1962年的大飢荒、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以及
1989年的"六四"事件,否則的話,你的書很難在中國本地出版;同理,如果你是一名編輯或記者,你必須了解哪些題材是可以不受拘束地報導,哪些需要通過
謹慎處理,還有哪些是連碰都不能碰,要不然你很有可能被調離現職,甚至飯碗不保。
這就是中國出版業面臨的審查現狀,沒有人得以倖免。政府宣傳部門每天下達眼花撩亂的命令或不厭其煩召開會議,"善意提醒"媒體工作者什麼事情可以說,什麼事情不可以說,幾十年下來,這些禁令與文件層層堆疊,幾乎跟喜馬拉雅山一樣高。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2013年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國際筆會發表報告《當今中國的創造力與限制》(The PEN Report:
Creativity and Constraint in Today's
China),邀請中國作家余杰、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等出席新聞發布會。這份評估中國言論自由狀況的報告歷時五年才完成,紀錄2008年以來數量日益升高
的迫害事件,包括西藏、新疆、蒙古等地100多位遭受關押或被迫流亡的作家的故事,此外還有十位異議作家如縢彪、唯色、廖亦武、慕容雪村、戴晴和高瑜等的
文章,描述在嚴格審查壓力下的生活。
自第一本長篇小說《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問世後,本名郝群的慕容雪村儼然已經成為中國新銳的文學明星之一,同時也是國內審查制度最尖銳的批評者。《大西
洋月刊》(The Atlantic)便引用了《當今中國的創造力與限制》裡面慕容雪村之文,討論審查如何貫穿中國社會所有層面。
慕容雪村指出,高高在上的政府發言人曾多次宣布,中國人民享有廣泛言論自由,但對於一般公民而言,言論自由具有三層意義:第一,政府所允許流傳的信息,我
們享有充分的討論自由;第二,政府認為應該謹慎處理的信息,我們享有部分自由;第三,政府下令屏蔽的信息,我們享有不可知的自由,誠如前人有訓:"當一個
人知道太多就會變成一件危險的事。"
1931年《中學生》雜誌曾向魯迅提問:"假如先生面前站著一個中學生,將對他講怎樣的話?"魯迅答:"我要先問問你,我們現在有言論自由嗎?假如你說
'不',那麼你一定也不會怪我不作聲。假如你竟以'面前站著一個中學生'之名一定要逼我說點什麼,那我就說,第一步要努力爭取言論自由。"然而魯迅逝世
70幾年後,中國人似乎已遺忘這位中國現代文學的創始者,他的作品不見於教科書中,傳遞給後代的使命也尚未完成。
管控言論的效果會越來越低
當我們深入觀察中國的說話環境時,不難發現一個非常複雜的局面。慕容雪村提到,每座城市、每家出版社以及每位編輯都有自己的標準,舉例來說,同一篇文章可
以在廣州發表,但到了深圳被禁,或通過修改才能在北京出版,這並不罕見,編輯甲認為可發行之書,極有可能被編輯乙視為危險之物。
所有媒體和出版機構不得不服膺於政府之下,員工接受由政府提供的職級、待遇和福利同時,必須忠貞不二地服從政府,包含事先審查,宣傳部門控制媒體的策略很
簡單也很有效──不要殺他們,讓他們生活在恐懼中,因此在龐大壓力下,每一名媒體工作者都不得不承擔起"自我審查"的責任,確保每一篇文章無害、沒有反動
意識、不色情、不灰暗且對國家不會造成負面影響。一些退休高官樂於參與審查這個偉大事業中,只要他們發現不適當內容,就會拿起電話向政府報告,他們從不認
為自己所作所為是可恥的,相對地,他們充滿"正義感",誤以為這是保衛祖國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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